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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典案例

天降电缆砸坏房屋,损失谁来赔?

作者: 张珊
一场大风导致电缆垂落砸坏房屋,这场“飞来横祸”,谁来担责?

2024年9月,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风袭击了无锡,某通信公司所有并正在使用的一组电缆在狂风中被吹落,随之发生移动,砸向了王某自家建造的房屋。电缆的垂落不仅击碎了屋顶的砖瓦,更导致雨水渗入屋内,造成屋内多处漏水。

眼见房屋受损、生活受到影响,王某心痛不已,随后找到该通信公司,希望对方能够承担相应责任,赔偿其经济损失。但双方就赔偿金额迟迟未达成一致意见,后王某诉至法院,要求判决某通信公司赔偿相应损失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, 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脱落、坠落造成他人损害,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本案中,某通信公司的电缆垂落致使王某的财产受损,根据上述法律规定,某通信公司作为电缆的所有人、管理人未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,应推定其存在过错并承担赔偿责任。虽然案涉电缆脱落与恶劣天气有一定关系,但也系某通信公司平时未履行维护清障的管理义务造成,某通信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最终,法院判决某通信公司向王某赔偿相应损失。

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,城乡上空到处可见错综复杂的“空中脉络”,这些电缆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通信便利的同时,也隐藏着一定的安全隐患。法官提醒,无论是通信电缆的所有者、管理者还是使用人,都应当履行好日常安全维护和管理义务,定期进行安全排查,特别是在恶劣天气前后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居民发现周边电缆有安全隐患时,也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维修、处理,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环境。如人身、财产遭受损害,及时保留相关证据,依法维护自身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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